每次抽检,相关婴幼儿品牌都会有中招的。
这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广州市美素力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淮山配方奶米粉、CPP络合钙配方奶米粉不合格。
前不久,广东省食药局公布汕头市华旺食品营养米粉菌落总数不合格,多乐乳业婴幼儿配方营养米粉钠不符合国标,迪斯尼营养品有限公司配方营养米粉聚落总数不符合国标。
这家企业好像是美国的品牌。
9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发布: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酒类等6类食品5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铭果世嘉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昊弘达食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昌吉市绿果缘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半边梅,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3.0g/kg。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倍。
贺州市八步区泰和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贺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黄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3g/kg。
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广州市天河区东棠喜佩宝宝妇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美素力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淮山配方奶米粉、CPP络合钙配方奶米粉,钠检出值分别为1.61mg/100kJ、1.93mg/100kJ。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24.0mg/100kJ,产品标准标签明示值要求为≥2.56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分别低37.1%、24.6%。
《消费日曝》百度收索“广州市美素力营养品有限公司”官网,不过没有找到。
另外网上介绍显示,这家公司好像跟美国美素力(国际)营养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另外,目前该公司的名字好像改成宝素力了。
好乱。
美国美素力是一家全球性从事婴幼儿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的股份公司,产品销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以全球最优营养专家团队,不断开发出众多适合广大宝宝成长的营养产品,深受各地妈妈认可和推荐。
美素力(中国)2005年美素力开始进军中国市场,并依靠本身全球一流的研发技术,开发出全国首个奶米粉产品,开创了中国营养米粉的先河!本着“打造一流品质、放心首选品牌”的目标,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从宝素力奶米粉到金装、加护金装、超钻奶粉等多个系列优质产品。
现在,公司与新西兰实力厂商合作打造新西兰生产基地,面向全球市场开发高品质奶粉、羊奶粉、营养品,并于今年引进新西兰原装进口的奶粉和羊奶粉。
美素力中国广州生产基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食品生产的最佳环境。
工厂环境全部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即GMP)标准设计建造,生产车间内空气净化标准达到了GMP药品生产环境标准10万级的要求并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8、HACCP认证。
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严打之下,中小企业的问题逐渐减少,但是婴幼儿配方米粉行业由于之前忽略,处于真空状态。
配方米粉行业大牌企业少,内外资巨头不是太重视该行业,目前很多中小企业涌入该领域,导致该行业鱼龙混杂。
现在随着抽检力度加大,一些中小企业的产品隐患逐渐显漏出来。
是时候整顿了。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广东、广西、新疆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浙江、广东、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查处情况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一、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
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可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各种食品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甜蜜素最大使用量为1.0g/kg。
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量为0.25g/kg),其他类别的蜜饯凉果类不得使用。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和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三、钠钠是人体必需的矿物质营养成分,是体内主要的胞外离子,参与维持渗透平衡和体液体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规定钠的最大限值为24.0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的技术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超过24.0mg/100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