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号 电商 呼和浩特市通报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注意!在首府开车必须知道的11处事故多发点段

呼和浩特市通报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注意!在首府开车必须知道的11处事故多发点段

呼和浩特市通报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会,…

呼和浩特市通报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会,对11月份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起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1.新城区阿茜娅商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新城区阿茜娅商行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该商行发现,8瓶全南蜂蜜柠檬茶标签上标注保质期2年、生产日期见标签正面,而该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是在瓶盖(生产日期:2015/03/08,有效期至2016/03/08)。

经知情人确认,生产日期、有效期与标注不符是篡改过的,现场还发现了违法工具生产日期打号器1个、专用快干油墨2瓶、生产日期胶片2张,上述工具为该商行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所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商行予以没收违法食品和没收违法工具,并处罚款70000元。

2.呼和浩特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店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店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时发现,上海佳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凯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烤肉味)酸价不合格。

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07元,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赛罕区珍玲海鲜批发部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案经检测,赛罕区珍玲海鲜批发部销售的“桂鱼”含有孔雀石绿成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该批发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22元,并处20000元罚款。

4.赛罕区融娟水产品经销部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案经检测,赛罕区融桥海鲜市场融娟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一批“梭子蟹”镉含量超标,检测结果为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130元,并处5000元罚款。

5.金川开发区未来星幼儿园(二分园)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金川开发区未来星幼儿园(二分园)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查封了厨房,并扣押了经营工具。

后期,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仍在继续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被处以没收经营工具、违法所得1242元,并罚款4000元。

6.赛罕区菀然美容美发工作室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赛罕区菀然美容美发工作室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摆放标示广州金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凡璀璨染发系列染发膏77盒,标示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品的BONYHAIR染发霜25盒。

经查询,上述产品均为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该工作室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60元,罚款7320元的行政处罚。

7.赛罕区健康街白丽洗涤化妆用品店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案今年10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健康街白丽洗涤化妆用品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柜上现场摆放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45瓶。

依据规定,没收全部过期化妆品,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共计2004元的行政处罚。

8.回民区苗邦祛痘祛班美容店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案今年11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回民区苗邦祛痘祛班美容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柜上摆放标示广州博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医生华翠嫩白无痕套装”14盒,每套套盒中装有“本草防晒隔离乳”1瓶;标示广州博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医生本草嫩肤美白膜”14袋。

但上述产品标签上未标示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且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84元,并处2352元罚款。

9.呼和浩特祥云京城皮肤病医院使用未取得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案呼和浩特祥云京城皮肤病医院检验科冷藏柜中的体外诊断试剂“人乳头瘤病毒LgG检测试剂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该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规定,没收剩余的体外诊断试剂,并处20000元罚款。

10.呼和浩特复兴医院使用未取得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复兴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医院检验科冷藏柜中发现体外诊断试剂“人乳头瘤病毒LgG检测试剂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对该医院予以没收剩余的体外诊断试剂,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注意!在首府开车必须知道的11处事故多发点段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第四季度排查出的11处事故多发点段,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途经这些路段时,一定要稳驾慢行避免发生事故。

1.回民区金川开发区汇金道与金四路交叉路口事故隐患:该路口路面宽阔,车辆经过时车速较快,无交通信号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

非机动车与行人随意穿插路口,属事故多发路口。

2.玉泉区滨河北路与范家营村丁字路口事故隐患:滨河北路东西向通行的车辆速度快,由范家营村驶入滨河路的道路为下坡路,极易造成会车道路交通事故,属事故多发路口。

3.赛罕区包头大街与东影南路延伸段和兴安南路延伸段的两个十字路口事故隐患:该路段为沿包头大街东西相邻的两个十字路口,此路段在施工阶段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现允许车辆通行,车速较快,并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混合通行,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4.新城区生态路与规划路丁字路口事故隐患:路口没有信号灯,此为新修路段,沿生态路行驶的车速较快,路口视距较短,易与规划路驶入生态路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5.新城区110国道与滨河东路、西路十字路口事故隐患:110国道由东向西由此进入呼和浩特城区,与滨河北路和南路形成两个十字路口,路口之间是桥梁,110国道交通流量大,路口视距小,易与滨河路上行驶车辆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6.市区快速路事故隐患:由于各项配套交通设施在完善中,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通车以来发生了7起死亡交通事故,伤人、财产损失事故频发。

7.和林城关镇盛春花园小区南门与外环路交叉口事故隐患:盛春花园小区是和林县规模最大的小区,居住人口众多,小区西门为行人和自行车出入口,南门为机动车出入口。

南门出口路段为上坡路,车辆驶出时速度较快,易发生交通事故。

8.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与土左旗政府东侧至土左旗人民法院路口事故隐患:进入敕勒川大街路口少,车辆集中几个路口出入,出入路口车辆多,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现象突出,已多次发生交通事故。

9.清水河县辖区109国道531公里处事故隐患:该路段为下陡坡急弯S型路段,减速带设置于坡底,车辆经过该路段因连续下坡弯道行驶,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10.托县萨凉路哈拉板申大桥段事故隐患:该路段存在急弯,道路两侧安装有波形护栏,但因该路段两侧村庄较多,西侧护栏有多个村庄路口,虽设有路口标志但仍存在安全隐患。

11.武川县可镇碧水龙城小区与呼武公路路口事故隐患:该路口为不规则路口,4个方向车速均快,且由南向北为左转弯,由北向南为右转弯,转弯车辆常有占道转弯情况,而且4个方向的车辆行至路口处均不减速,该路口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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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行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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