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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王日根|清初官员蓝鼎元治台思想片论

原文题目:《蓝鼎元治台思想片论》作者简介王日根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人文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海…

原文题目:《蓝鼎元治台思想片论》作者简介王日根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人文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海洋史,主要著作有《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耕海耘波:明清官民走向海洋历程》《明清科举制度与文治》。

摘要:闽南漳浦人蓝鼎元曾随族兄蓝廷珍出师入台。

虽然时间仅一年多,但由于其熟悉台湾局势与闽南粤东形势,加上许多台湾人先辈就是由闽南特别是由漳州各县移往台湾的,故蓝鼎元能深谙台湾百姓的心理,了解他们的诉求,因而能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治台思想,具有当时较先进的海洋观,并指导后来的实践,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蓝鼎元实无愧“筹台宗匠”的美誉。

关键词:蓝鼎元 治台思想 海洋观有关蓝鼎元治台研究,此前学界已有若干成果,分别就台湾战略地位的演化、施琅和蓝鼎元等沿海籍官员的治台方略等进行过探讨,有诸多可取之处。

本文则主要立足于蓝鼎元《鹿洲全集》中的治台文论,分析其治台思想与指导意义,试图揭示其在治台方面的基本思想与理念,也期望能获得某些启示。

一、平“乱”稳心台湾较早就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管辖范围,只是由于台湾海峡辽阔,中原王朝对其治理相对处于粗疏状态。

漳浦籍人蓝鼎元长期生活在靠近台湾的沿海,但仍发出这样的感慨:“东宁大海荒,从古无人至。

明末群盗窠,岛夷互窥踞。

郑氏奄而有,蔓延为边忌。

”这里揭示的就是治理空疏的状况。

入清以后,明郑政权虽与清朝对峙了近30年,但这期间郑氏集团中向清朝投诚者络绎不绝,且越来越频。

康熙时给予施琅专征权,终于完成了统一台湾的大业。

蓝鼎元在《平台纪略总论》中持有与施琅相同的看法,认为“有地不可无人经营,疆理则为户口贡赋之区,废置空虚,则为盗贼祸乱之所……不可不早为绸缪者也”。

由于台湾孤悬海外,长期以来,在传统王朝重陆轻海的政策导向下,长期疏于管理,也少人前去开发。

但到了明末,随着海洋航道的开辟,航海技术的进步,台湾逐渐为海商、海盗和外国殖民者所认识、利用乃至开发。

郑成功曾驱逐荷兰殖民者,并建立起自己的海上政权。

清朝统一台湾后,一度有一种放弃台湾开发的思潮。

蓝鼎元从一个沿海人的立场出发,力主清王朝加强行政设置,加大开发力度,使台湾避免沦为海盗、奸贼肆虐的地方。

他说:“台湾海外天险,较内地更不可缓。

而此日之台湾,较十年、二十年以前,又更不可缓。

前此台湾,止府治百余里,凤山、诸罗皆毒恶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

今则南尽郎娇,北穷淡水,鸡笼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趋若鹜矣。

前此大山之麓,人莫敢近,以为野番嗜杀。

今则群入深山,杂耕番地,虽杀不畏。

甚至傀儡内山、台湾山后、蛤仔难、崇爻、卑南觅等社,亦有汉人敢至其地,与之贸易。

生聚日繁,渐廓渐远,虽厉禁不能使止也。

”清朝政府应该顺应时势,实施对台湾的治理与开发。

开始时,台湾的治理确实面临诸多困境。

这里的土著是高山族,游猎经济是他们的主要生计方式,习性好勇斗狠,不服管制。

对于台湾“三年一小乱,五年一大乱”的状况,蓝鼎元在《檄台湾民人》中提出了区别对待的原则,其中说:“土贼朱一贵作乱,伤害官兵,窃据郡邑,汝等托居肘下,坐受摧残,无罪无辜,化为丑类,深可怜悯。

”蓝鼎元通过调查了解到,朱一贵事件是台湾地方官府凤山县知县苛待本地百姓引发的一场反抗运动,是民众自发反对官府肆意摊派苛捐杂税的斗争。

清朝统一台湾初期,地方政权建设尚未到位,社会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之前,台湾地方贪渎官员势力无序滋长。

此事件之后,这些贪渎官员均被撤换。

蓝鼎元说:“我皇上登之版图,冠裳而富庶之。

四十年来,强教悦安,深仁厚泽,沦浃肌髓。

汝等父老子弟,莫不含哺鼓腹,幸生太平。

”其意以为,清王朝治理台湾是要将朝廷的深仁厚泽福惠到台湾民众之中,引导他们不要被不轨力量蛊惑,从而自觉做清王朝治下的顺民。

在清朝平定朱一贵事件之前,蓝鼎元代族兄南澳总兵蓝廷珍草拟公文,力言清廷推进台湾治理的正当性及清兵的威武和势不可挡,警示当地百姓顺应时势,不要被不法势力利用,做无谓的盲目的抵抗。

有谓:“浙闽总督觉罗满躬亲驻厦,督师讨贼,移檄浙江、广东三省会剿,旦暮即至。

水师提督施亲率大兵,见在澎湖,克日进发。

本镇总统万军,前驱清港,缚鸡豚于笼中,脔鼠雀于鼎镬,至则屠之,何难之有!惟念汝等贤愚不一,或有抗节草泽,志切同仇,或不得已畏死胁从,非出本愿,若使昆冈炎火,无分玉石,诚恐有乖朝廷好生之德,且非本镇靖乱救民之心,为此不追既往,咸与维新。

凡汝士庶番黎,莫非天朝赤子,向风慕义,悔罪归诚,回生良策,刻不容缓。

大兵登岸之日,家家户外书‘大清良民’者,即为良民,一概不许妄杀。

有能纠集乡壮,杀贼来归,即为义民,将旌其功,以示鼓励。

废弁旧兵,有立功破贼,率众来迎,并略前愆,叙绩超擢。

凡擒朱一贵者受上赏,擒贼目者次之。

献郡邑者受上赏,献营垒者次之。

惟拒敌者杀无赦。

倒戈退避,革面为农,皆许之。

汝等试思,一隅小丑,万万不能与国家抗衡。

前此郑氏盘踞数十年,经历三世,人才众多,兵精粮足,尚且一朝殄灭。

今诸草寇,又非郑氏之比,天兵一到,如雷如霆,无得执迷不悟,自取糜躯。

”执迷不悟只能是螳臂当车,势必遭遇到被清除的命运。

在《檄南路营进兵阿猴林》中,蓝鼎元提出士兵们在深入敌区时必须谨慎防范,避免遇袭。

“君子小心,虽微不忽,明知其无数十人,不可不作数百人之备。

”对于“奔投我师求抚乞命,亦与谐来,本镇但欲绥靖地方,原未尝立意嗜杀也”。

在《檄擒旧社红毛寮余孽》中说:“止擒巨魁二人,不必株连余党,惊扰百姓。

有持军械拒捕者诛之,其他皆为良民,无得过问。

弁兵自备糇粮,不许派累饭食,及窃取民间一草一木,如违定按军法。

”保持自我严明的军纪,最大限度地孤立少数顽固分子,给胁从人员以最大的悔过和转变空间,这是蓝鼎元筹台的最大特色。

他认为:“闻警不张皇,掩捕不问党羽,擒到巨魁,便即了事,是安定地方密钥。

”在《檄施恩陈祥谕抚杜君英》中,蓝鼎元分析在杜君英已逃亡山中,不能再起任何歹意时,“哀其愚懵,仰体朝廷好生之德,欲为网开一面,该弁赍斯檄往谕之,自古君臣大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以作乱之贼,咸膏斧锧,苟可改过自新,即为弥天大幸。

国家宽仁溥博,汝等匪类,皆许归正,见奉有若即就抚,谅原汝罪之恩旨。

”对于杜君英,“昔日作乱,有党十数万人,不可不杀。

今只身亡命,父子流离穷蹇,无所依归,如犬彘蝼蚁,罔关轻重,杀之不足以树威,则不杀亦无不可也。

”蓝鼎元继续说理道:“本镇总统大兵,杀贼安民,是其专责,断不容山陬海澨尚有窜身草泽伸头缩颈于光天化日之中,贻地方以去恶未尽之诮。

君英一日不出,本镇一事未了,不杀不休。

君英既出就抚,则为朝廷之良民。

本镇不得擅杀,但靖疆以报竣事,便可班师去矣。

君英静夜自忖,山中能住几时,出则生,不出则死,此理甚明,有何疑义?陈福寿、江国论、刘国基、薛菊等,皆君英同党,叛逆之人,罪应灭族,先后来归,俱皆不杀,美衣丰食,炫耀街衢,君英宁独异乎?且君英、福寿誓同生死,福寿今为良民,逍遥自在,君英一出,便可同生,何事株守空山,自速其死,以负初盟。

君英惧诛,疑团未破,独不可向陈福寿一商酌乎?本镇言出如山,要杀便杀,不杀便是不杀,豁达爽快,可对天日。

若诈诱人降而复杀之以为功,此不肖小夫之所为,而谓本镇为之乎!况即杀君英,亦算不得功绩。

日前临阵,斩获不知凡几,俱皆不以为意,复何有于孤穷垂毙之一贼,而欺而杀之,只足为天下笑,何功之可言?君英静夜三思,山中能住几时,出则生,不出则死。

死生惟汝自择,本镇不相强也。

该弁赍檄往谕,无得妄动,君英降则与俱来,不降则听之去,不许擅杀,因檄谕而杀之,仍是诈诱故智,非大公至正之道也。

该弁自归,本镇别遣人取其头来,君英勿悔。

”这是非常耐心的心理攻势,通过竭力消减其负隅顽抗的意识,达到以最小的牺牲获得最大的胜利的目的。

对于台民层出不穷的倡“乱”,蓝鼎元采取了剿灭与招抚相结合的办法,派出重兵,拉网式搜寻,务求不留“窜逸之区”,同时要求清军所过之区,不要危害到百姓。

“其师旅所过庄社地方,秋毫无犯。

敢有擅动民间蔬菜鸡犬,一草一木,即按军法。

领兵官约束不严,飞章参革治罪。

本军门令出如山,万万不可转移,各宜抖擞精神。

”必须全神贯注,聚精会神,方能取得胜利。

在《檄查大湖崇爻山后余孽》中,蓝鼎元采取了坚壁清野的做法,等候他们自己在不得已时走出来,从而进行抓捕。

《檄诸将弁搜捕竹仔脚逸贼》则强调:“挨查家甲,将踪迹可疑之人,细为盘问。

仍悬赏格,晓谕通衢,首报获真盗一名,赏白金十两,自首者免罪。

能擒伙党立功,从优加赏,不宽不扰,无枉无纵。

夜则分兵埋伏要路,堵截擒捉。

如有奸徒聚众,执持旗械,领兵官立行追剿,务必尽数俘获,毋得迟回观望,违误军机。

汝等各营将弁,闻本镇军律有素,尤必严束兵丁,自备行粮,毋得派累民间饭食,及擅动草木鸡犬,违者军法治罪,各宜凛遵。

”申明军纪,对百姓的财物做到秋毫无犯,也是获取民心、取得胜利的一个保证。

蓝鼎元要求部属加强对台湾地理形势的了解,“凡所经历山川疆境,一一为我图志。

自淡水出门,十里至某处,二十里至某处,水陆程途,详记图上。

至蛤仔难接卑南觅而止,百里千里,无得间断。

某处某社,某山某番,平原旷野,山窝窟穴,悉皆写其情状,注其名色,使台湾山后千里幅员,一齐收入画图中,披览之下,了如身历。

重赏筹勋,本镇无所吝焉。

山后廓清,是亦该弁一劳绩也”。

蓝鼎元稳健地推进着建立起良好社会秩序的事业。

蓝鼎元对台湾道府官员说,刚刚平定的地区仍存在若干变动不居的情况,应该有进一步的应对措施。

他说:“海外反侧地,非树威不足弹压。

奸徒无所畏惮,将何以为定乱之资?讵可以仁慈之治治之!吾于就抚者加之恩,力擒者弃诸市,情法分明,任其自择,庶可净尽根株耳。

旦日会审,将枭示众,定人心而固疆圉。

有罪,某自当之。

军中义得专杀,无预诸君事也。

某非立意嗜杀,无仁人好生之心。

正惟好生,不得不以杀止杀。

乱贼不杀,害及善良,刑法将安所用?而乱贼尚不可杀,则又何贼不可为?将刑法亦不胜其用!鄙见如此,未知当否?同舟共济,勿吝相商!”在他看来,对于那些顽固分子,不能手软,否则就会付出血的代价。

蓝鼎元认识到,台湾地处海峡的另一侧,其治乱安危与祖国东南各省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明代以来台湾的发展已显示,台湾所处位置刚好在东部海域跨国贸易的枢纽之上,从北到南有日本、琉球、吕宋、噶罗巴、暹罗、安南各国的贸易商船经过台湾,西洋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船也已觊觎台湾这块便利的补给地和据点。

从祖国内地看,台湾与“福建、广东、浙江、江南、山东、辽阳,不啻同室而居,比邻而处,门户相通,曾无藩篱之限,非若寻常岛屿郡邑介在可有可无间”。

尽快建立起对台湾的有效治理是当务之急。

由于台湾地处偏远,风俗浇薄,民生多艰,很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所谓“风俗尚多浇恶,奸宄未尽革心,网密则伤,网疏则犯,治安之政宜严而不宜宽,将安将治之民宜静而不宜动”。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蓝鼎元致力于摧毁起事者的巢穴,解散受蛊惑民众,限制流民大规模聚集山中,避免成为奸宄藏匿之处。

要达到“防患拔根”的效果,势必在行事时要“至周至决”。

同时,蓝鼎元也充分考虑到民众的生计所系,在清除起事者巢穴时,区分安生良民,使他们仍能“安其所居”,况且有些地方土地肥沃,已开辟为良田,民众生活其间,已视为乐土。

有的山区木材资源丰富,也是部分居民的生活依赖。

更重要的是,蓝鼎元强调:“疆土既开,有日辟,无日蹙。

台地宋元以前,并无人知。

至明中叶,太监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风至此,始知有此一地。

未几,而海寇林道乾据之,颜思齐、郑芝龙与倭据之,荷兰据之,郑成功又据之。

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今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过此再四五十年,连内山山后野番不到之境,皆将为良田美宅,万万不可遏抑。

今乃欲令现成村社废为坵墟,厉禁不能……”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台湾地处偏远,僻地居民容易形成分离势力。

蓝鼎元坚定地指出:“疆域既开,有日辟,无日蹙,气运使然。

”他列举澎湖、南澳皆曾经被当做“海外荒陬”,明初时江夏侯周德兴也曾“迁其民而墟其地,其后皆为贼窠,闽广疲敝。

及设兵戍守,迄今皆为重镇。

台湾古无人知,明中叶乃知之,而岛彝盗贼,先后窃据,至为边患。

比设郡县,遂成乐郊”。

蓝鼎元把台湾置于整个东亚海域范围内,较早清晰地认识到了台湾的战略地位,对于清朝加强对台湾治理、开发和建设是有一定推动作用的。

二、施教立规要想在台湾建立起长久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教化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蓝鼎元说:“台湾之患,又不在富而在教。

兴学校,重师儒,自郡邑以至乡村,多设义学,延有品行者为师,朔望宣讲圣谕十六条,多方开导,家喻户晓。

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字,转移士习民风,斯又今日之急务也。

”尽快开展教育活动是清朝统一台湾之后普遍受到重视的一个方面。

蓝鼎元在《请行保甲责成乡长书》中说:“台疆辽阔已极,台民不驯特甚,皆内地作奸犯科,逋逃萃止,豺心鼠性,随处欲张。

迩者北路地方,窃劫频闻,涓涓之势,渐不可长。

若防汛照管不周,真有顾此遗彼之患。

兼班兵自远新来,良匪情形,路径要害,皆生疏弗能熟悉。

延、建、汀、邵、福、兴、福宁兵丁,音语不同,不能细侦密访,如枘凿方圆之不相入。

即有二千协防,尚不足供措置,况又有掣回之忧。

茫茫千里,星星塘汛,勿论移镇澎湖,必致覆餗,即驻台亦难高枕而卧也。

”又说:“作贼可以欺官,不可欺民,能避巡兵,不能避乡里,莫若因其势而防范之。

就各县各乡,佥举一干练勤谨、有身家、顾惜廉耻之人,使为乡长。

就其所辖数乡,家喻户晓,联守望相助之心,给之游兵,以供奔走使令之役。

如有一家被盗,则前后左右各家齐出救援,堵截各处要口,务必协力擒获。

又设大乡总一二人,统辖各乡长,督率稽查,专其责成。

乡长有生事扰民、纵容奸匪、缉捕不力、救护不齐等弊,大乡总稽察报查,如有失察,一体同罪。

是虽无乡兵之名,而众志成城,不啻有乡兵之实。

”乡里组织具有民间性,通过乡官实现自我管理,既节约治理成本,也较容易收效,是为政者必须努力加以利用的方面。

蓝鼎元在《请权行团练书》中说:“凡事有经有权,似当随时变通,难胶一定。

曩读宪檄,安辑地方事宜,有团练乡勇,在台地万不可行。

宜兴保甲之法,以乡约义学柔和其心性,此诚移风易俗要道。

某拳拳服膺,日劝文职实力作兴之矣。

但台民痼蔽已深,犯乱成习,一时未能悉化,每有亡命之徒,时作死灰复燃之想。

迩者林亨、李咸、陈法等倡乱于南,颜烟招诱山际余孽鼓煽于北。

虽经次第就擒,奸谋溃败,搜捕山窝,扫清逋薮,不意三林地方,复有焚汛夺舟之变。

随遣舟师出洋,多方追缉,复发陆兵前往三林协防,以壮声势。

乃初九夜,竹仔脚地方复有贼杀塘兵之事。

据守备刘锡报称,风闻奸匪百人,旗帜甚多。

又诸罗令禀折称,贼伙有八桨溪、小溪洲,拜旗而行,抢杀塘汛。

”他认为,必须调动乡民的积极性,不是增兵能解决问题的。

对于台湾深山地区,清王朝应该在养与教方面齐头并进。

蓝鼎元注意到:“嚢者诸罗令周钟瑄,有清革流民以大甲溪为界之请;凤山令宋永清,有议弃郎娇之详。

今北至淡水、鸡笼,南尽沙马矶头,皆欣然乐郊,争趋若鹜,虽欲限之,恶得而限之。

职等愚见以为,人无良匪,教化则驯;地无美恶,经理则善。

莫如添兵设防,广听开垦。

地利尽,人力齐,鸡鸣狗吠,相闻而彻乎山中。

虽有盗贼,将无逋逃之薮,何必因噎废食,乃为全身远害哉!今窃议于罗汉内门中埔庄设汛防兵三百名,以千总一员驻扎其地。

郎娇亦设千总一员,兵三百,控扼极边一带,三、六、九期操演之外,准其自备牛种,就地屯田,以为余资,虽险远而弁兵便焉。

槟榔林在平原旷土之中……附近村社,人烟稠密,星罗棋布,离下淡水营内埔庄汛防不远,无庸更议。

至各处乡民,欲入深山采取树木,或令家甲邻右互结,给与腰牌,毋许胥役需索牌费一分一厘,听从其便。

”蓝鼎元还关注到海峡西岸南澳岛也与台湾有类似之处,属于一个薄弱地带。

这里地处闽粤交界地带,常成为“三不管”地区,也容易变成盗匪的巢穴。

该地聚集的海盗经常北上福建、浙江劫掠。

“南澳为闽广要冲,贼艘上下所必经之地。

三四月东南风盛,粤中奸民,哨聚驾驶,从南澳入闽,纵横洋面,截劫商船,由外浯屿、料罗、乌纱而上,出烽火、流江而入于浙。

八九月西北风起,则卷帆顺溜,剽掠而下,由南澳入粤。

劫获金钱货物多者,各回家营运卒岁,谓之‘散斗’。

劫少无所利者,则泛舟顺流,避风于高州、海南等处。

来岁二三月,土婆涌起,南方不能容,则仍驾驶北上,由南澳入闽。

所以南澳一镇,为天南第一重地,是闽粤两省门户也。

镇南之法,以搜捕贼艘为先。

”由于清朝统治者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对东南沿海若干岛屿的重视程度往往不高,待清朝建立以后,表面上已建立的海防体制也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今承平日久,将卒疲玩。

大帅养尊处优,不肯轻身出海。

将弁奉命巡哨,泊船近岸,沉湎樗蒲,以为娱乐,迁延期满,扬帆回汛。

贼伙连艟劫掠,莫过而问。

或上命督责,不得已稍稍出洋,则大张声势,扬旆徐行,又于舟中旦暮鼓乐,举炮作威,唯恐贼船不知远避。

贼亦若相体谅,不来冲突,自于他处行劫。

俄而失事之处,偶属他镇地方,则此镇自相庆贺,以为贼不敢犯吾境。

是则今日沿海水师之通病也。

吾兄前在温州,威望素著。

搜捕……皆另造名册,准举余丁自代,并不必问其为真余丁假余丁,但人材精壮,武艺高强则补之。

一举不佳则再,再举不佳则三,三举而不中用,则除之。

官自招募勇敢强力之人,以补其缺,勿于此中取利焉。

则兵皆精兵,无虚冒名粮之弊。

而又于每月朋六九期,勤行操演,考其技能工拙而赏罚之,使兵识将意,将识兵情,屹然为一方雄镇,知所向之无敌也。

”从清朝海防体制看,经常划分出省界、内外洋界,这不利于打击海上流动性强的盗匪,形成虚与委蛇、相互推卸乃至幸灾乐祸的状态。

蓝鼎元呼吁清朝廷重视这一问题,加强相互间的协同,落实责任,调动民间社会的积极性,官民协作,形成对盗匪的强大打击力量。

其后虽有乾隆帝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清前中期这一局面并没有根本的改观,海疆经营的被动性仍然很强。

蓝鼎元强调选精兵,且配备精良兵器,树立将领的军事威信,既要体恤下属,又要严明军纪,还要关心岛屿上的居民。

譬如像南澳岛的行政设置少,军事设置就需要兼顾民生事务,包括进行教化,如每月朔望集诸生乡耆于公所宣讲圣谕十六条,使兵民共听,咸知为善之乐,且晓然于圣天子轸念民生,谆谆然教诲之意而相戒相勉,不敢作奸犯科,亦经理海疆之要务。

他认为:“义学宜兴,学舍宜扩。

祭祀之费,膏火之资,宜续捐增益。

春秋丁祭,宜亲临释奠,萃阖澳诸生及兵民子弟之秀者,咸令入学,延漳、潮间名士之学行兼优、才品出众者一人为师表,以教育之。

月课生童,第其高下,以鼓舞之。

朔望行香谒圣毕,进诸生而亲切慰劳之。

开府忘其尊,庶民兴于学,甚盛事也。

南澳旧有澳生二名,一闽一广,今在广者存,而在闽者废,殊非公道。

”蓝鼎元上疏希望使之运转正常。

他希望以南澳岛的治理经验为台湾岛治理提供一定的参照,施教立规,培养台湾民众的顺服之心是实施对台湾有效治理的前提。

三、训民型俗训民型俗是社会动乱平定后要解决的问题。

“台民积玩成习,每故挠法令,以试官长浅深。

立法之初,必诚必信。

凡文告号令,必实在可行者方出之。

无朝三而暮四,言必践,禁必伸,万万不可移易,则民知在上之不可犯,而教易从。

”针对台湾长期治理松懈、诸多恶俗盛行的实际情况,蓝鼎元提出了有别于在其他边疆地区“因俗而治”的政策,建议采取较为果断且欲尽快扭转局面并能产生积极效果的对策。

蓝鼎元认为,台湾讼风较盛,需要加以治理。

对于恶意诉讼,要用反坐之法;对于尚武风气,要施以文治;对于聚饮重排场的风气,也要加以抑制。

“崇奖节俭,稍示等威,实转移风俗之急务也。

”对于台湾聚食鸦片、淫荡、聚赌的风气,也要加以治理。

官场上索贿现象较为严重,商船被朘削形成陋规,挂验陋规都明码标价,严重威胁商船利益和航行安全。

再有清初不同籍贯的移民台湾者往往聚居在一起,形成客庄,不同籍贯间移民的客庄经常形成矛盾,相互构讼,激烈时引起械斗。

这也是需要防治的社会问题。

应逐渐改变仅仅以单身男子移住的状况,允许携带家眷,促进定居社会的形成。

蓝鼎元还认为,应该以刚性的制度改变台湾民风彪悍的状态,建立起保甲制度。

面对漳泉与客民之间的“相仇相怨”,蓝鼎元觉得很寒心,要求“以后不许再分党羽,再寻仇衅,各释前怨,共敦新好,为盛世之良民。

或有言语争竞,则投明乡保耆老,据理劝息,庶几兴仁兴让之风。

敢有攘夺斗殴,负隅肆横,本镇执法创惩,绝不一毫假借”。

利用地域观念,撕裂族群关系,这是非常惨痛的记忆。

对于台湾“惟是海外岩疆,五方杂处,狼子野心,贤愚参半,似不可无善后之策。

曲突徙薪,绸缪未雨,亦盛平所不废乎?”教育百姓树立良好的品德,减少相互间的仇视和不满,是实现良好社会风尚的前提。

台湾婚姻论财现象严重,有的女子到30岁尚不嫁,对社会稳定也不利。

由广东饶平移居台湾的聚集在客庄,因为性别失衡,任财使气风气严重。

这些都有待礼义廉耻等方面的教化,培养富而俗美的风气。

他列举了移民“皆丁壮力农,无妻室,无老耆幼稚”,“统计台湾一府……南路凤山、新园、瑯以下四五百里,妇女亦不及数百人”等严酷事实,建议“欲赴台耕种者,务必带有眷口,方许给照载渡,编甲安插。

其先在台湾垦田编甲之民,有妻子在内地者,俱听搬取渡台完聚,地方汛口,不得需索留难”。

没有家族和妻室的牵挂,社会稳定很难得到保证。

雍正九年(1731),清政府一度临时实行凭照携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蓝鼎元等官员的建议。

台湾官场的恶俗也不少。

譬如,“台中胥役,比内地更炽,一名皂快,数十帮丁;一票之差,索钱六七十贯或百余贯不等。

吏胥权势,甚于乡绅;皂快煊赫,甚于风宪”。

蓝鼎元也力图抓出一些典型,给予重惩,以儆效尤。

蓝鼎元在《论海洋弭捕盗贼书》中论述了海洋上盗贼劫掠,造成沿海商业秩序被破坏,因此他认为正当贸易商人应允许携带枪炮。

他说:“商船皆有身家,断不敢思为匪,以自丧其身家性命。

而且一船下水,必有族邻乡保具结,地方官查验烙号,给与护船牌照,方敢出外贸易。

此等有根有据之人,岂不可信,而必禁携枪炮,使拱手听命于贼。

若以族邻保结不足凭,则不应给与牌照。

既可给与牌照,则可听其随带防船器械。

倘得请旨,勿为拘牵,弛商船军器之禁,则不出数月,洋盗尽为饿殍,未有不散伙回家者也。

哨船之不能遇贼,皆谓万顷渺茫,从何捕起,风涛险恶,性命可虞,不知贼船在近不在远,沿边岛澳偏僻,可以停泊之区,试往搜捕,百不失一。

盖彼虽名为贼,未尝不自爱其生,陡遇飓风,未尝不自忧覆溺。

各省匪类,性虽不同,然皆必有垵澳可避台飓,乃能徐俟商舶之往来,必待天朗风和,乃敢驾驶出洋以行劫。

其贪生惜死之心同,则哨缉之方,堵截之候,无不同也。

向来各省巡哨,实心者少。

闽海经台湾变乱,有惩羹吹齑之思,稍异从前积习。

其他不过奉行故事而已。

每欲出巡,必豫张声势,扬旆徐行,一二月未离江干,又于舟中旦暮鼓乐,举炮作威,是何异呼贼船而使之避也。

若使巡哨官兵,密坐商船以出,勿张旗帜,勿鼓乐举炮作威,遇贼船向迩,可追即追,不可则佯为逊避之状,以坚其来挽舵,争据上风,上风一得,贼已在我胯下,我则横逼贼船,如鱼比目,并肩不离,顺风施放炮火,百发百中。

两船既合,火罐火药桶一齐抛击,虽百贼亦可擒也。

”蓝鼎元发现广东潮汕、广惠、肇高等处为盗风气颇盛,富商大贾与地方官都佯装不知,姑息纵容,这样的陋俗是应该好好防备和清除的。

蓝鼎元还注意到在商船出入台湾时,挂验陋规经常收到六百钱,遇到有争议的货品还多有附加。

他深刻理解商船户经常要赶风候、潮水,一旦耽搁,往往要付出生命财产的代价,因而从同情和保护商民的角度,认为应该革除掉这样的陋俗。

另外,他还注意到商船中经常也会出现水手缺额的实况,这为盗匪充为水手提供了便利,对于这种可能通同作弊的现象也应加以防范。

蓝鼎元的上述思想显示:治台有法,立法在人,准王政以立言,而归本于一诚。

通过法治,型塑台湾社会的良风美俗,从而达到台湾社会的有序化。

四、结语蓝鼎元在治台方面勤于思量,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之策,显示出积极作为、鞠躬尽瘁的清官良吏形象。

他认为,治理台湾应该成为一项系统工程。

对于政治控制相对薄弱、民间纷争众多、各种流言散布、秩序易乱的台湾,首先,应该从严从速,打击首恶势力,包括撤换任用不当的地方官员,清剿占山为王的匪贼,树立清王朝在台湾民众中的权威;其次,应该尽快发展生产,使百姓有田可耕,有食物可吃,否则即使平定了,仍还有再度从贼的可能性。

蓝鼎元指出,官府应该“为除其豪强、盗贼、讼师、衙蠹之害,导养其农桑、畜牧、山林、川泽之利,制节其风俗奢俭,积贮贸迁之宜,寓军政于保甲之中,行催科于抚字之内,庶邑民安生乐业,咸沐朝廷爱养教化之仁恩”。

也就是说,地方官府应该通过发展生产,安定民心,加强对这些地区的信息监控,确保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而不再起流动作乱的歹心。

蓝鼎元起于乡间,深悉民间疾苦,因而主张治理台湾必须从解决民生问题出发。

他认为,台湾“土沃而出产多,但勿加之刻剥,二三年可复,其故惟化导整齐之,均赋役,平讼狱,设义学,兴教化,奖孝弟力田之彦,行保甲民兵之法,听开垦以尽地力,建城池以资守御,此亦寻常设施耳”。

他还曾提出治台十九条原则:信赏罚,惩讼师,除草窃,治客民,禁恶俗,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辟,复官庄,恤澎民,抚“土番”,招“生番”。

这些原则体现了军事清剿与文化浸滋、施教立规与训民型俗、经济带动与行政强化、稳定岛内与协防海疆等多重手段相结合的务实精神。

蓝鼎元堪称当时较早树立起国家海洋观的代表人物,无愧“筹台宗匠”的美誉。

乾隆五十二年(1787),林爽文事件发生期间,乾隆帝发布上谕:“朕披阅蓝鼎元所著《东征集》……所论台湾形势,及经理事宜,其言大有可采……著常青、李侍尧即行购取详阅,于办理善后时,将该处情形细加察核。

如其书内所论各条,有与现在事宜确中利弊窾要者,不妨参酌采择,俾经理海疆,事事悉归尽善,以为一劳永逸之计。

”台湾史家连横也说:“鼎元著书多关台事,其后宦台者多取资焉。

”这便充分肯定了蓝鼎元治台思想的指导意义。

【注】文章原载于《台湾历史研究》2022年第1期。

责编:李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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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行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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