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平 通讯员 高阳)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树牢法治思维,转变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环境、新需求,厚植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土壤,开启“亲清护航”服务模式,为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先导,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
该院深化检企共建,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发展等措施意见,共推出23个方面、65项具体举措。
在县龙头企业设立重大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站,定期组织“法律体检”,帮助解决企业法律纠纷17件次。
与“泰东高速”项目部签署共建协议,监督办理施工人员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手续,将审批时限缩短至3天,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实行专班推进,牢牢把握法律监督专业性要求,成立优化服务民企发展工作专班,刑检、民行、公益诉讼等业务条线骨干力量共同参与,纳入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人才库,实现协调联动、合力攻坚。
强化对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共组织专题岗位培训14次,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1个,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包”,助推民营经济“加速跑”。
广泛问需纳谏,与工商联、新阶联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问诊式”走访63人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40余人次,共同探索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等3项机制,精准掌握企业诉求,推动实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同向发力”。
以依法履职为核心,做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护航员”。
该院严厉打击犯罪,用心“护商”,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犯罪,共起诉侵害民企犯罪37件48人,其中涉民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3人,给企业健康发展吃下了定心丸,企业家送来感谢信、锦旗7件表示感谢。
办理的肖某某等8人生产、包装假冒满婷牌中华神皂案,挽回企业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检察日报》刊载工作做法。
坚持少捕慎诉,用情“暖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把每一件涉企“小案”当作“天大的事”,不忘初心、如我在诉,依法对17名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或从宽处理决定。
在办理东平县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滕某一案时,综合考虑企业人员规模、纳税贡献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因素,对企业法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影响,保住了企业员工的“饭碗”。
加强诉讼监督,用力“安商”,加大对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涉企案件诉讼活动监督,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
共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以优化服务为支撑,当好民企高质量发展的“贴心人”。
该院开通绿色通道,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涉企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机制,对涉及侵害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快速分流,优先办理,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实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45件涉企案件,做到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进一步降低“案-件比”,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切实做到“清”上加“亲”、“清”上有“为”。
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力度,确保涉企案件办得出、办顺畅。
规范企业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风险把控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管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在参与东平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攻坚行动中,审查逮捕7人,帮助追收资金2.03亿余元。
办案中,该院发现银行在发放贷款中存在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银行收到建议后,及时出台措施强化业务培训和贷款流程审批,有效遏制了违法发放贷款和骗取贷款行为,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法治宣传,根据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提供“靶向”检察服务,印发《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知识手册》等2000余册,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能力。
针对部分企业签订合同、办税等环节容易违法等情况,开展法治知识讲座13场次,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