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广州一项目,地下车库内疏散标志灯设计为吊链安装,距地2.5m。
消防验收时,消防队以”GB50016-201410.3.5条: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为由提出整改,设计方以条文说明力争,无果。
审图办的答复:《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20.1.4条第4款规定:疏散标志灯…..,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4条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当厅室面积较大,必须装设在顶棚上时,灯具应明装,且距地不宜大于2.5m。
因此,当无墙,或柱上装灯又妨碍行车时,疏散标志灯可采取吊装,其高度宜距地2.2–2.5m。
正方观点:1、施工验收规范不适用于设计且2002版已作废。
2、民规的法律效率小于防火规范,且版本2008旧于2015,故应执行新的防火规范。
两条意见均不适用。
且车库防火规范也有解释,烟雾聚于顶部,阻挡疏散指示,所以不能安装于顶部。
同时,规范也有规定:可地面安装。
所以无法柱上或墙面安装,为什么不地面安装?所以结论:消防队的意见正确无误。
唯一能反驳消防队的意见是:消防验收才提出的意见,可能设计时新的防火规返还未执行。
不能用新规范验收旧设计,时间不会倒流。
反方观点:实际情况有很多场所都是吊装的,设置在墙边1m以下根本看不到,全部被遮挡。
起不到指示作用。
汽车库我想你设置在墙边上当停满车的时候你能看到?因此,吊装安装可行。
对于车库的疏散标志灯安装位置,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