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需要做3C认证的产品目录有哪些,2020年的?
见谅,没有变具体如下: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http://www.cnca.gov.cn/bsdt/ywzl/qzxcprz/ssgz_1104/201512/t20151209_50221.shtmlCCC是我国强制性产品检测认证要求标志(电子产品为主),无论什么产品主要是管制EMC和SAFETY两部分测试。全世界最多这类检测认证机构在中国,全中国最集中检测认证机构的在广东;广东最为活跃最多机构都集中在深圳无论服务、价格、周期还是合理程度都最佳;只要找个靠谱的深圳服务机构说出您是什么产品需要卖到哪里或要什么测试就行了;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咨询请百度我们即可~
3C认证有哪些?
3C认证只有一种,它是中国的一种安全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农业轮胎、农业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哪些产品需要3c认证
需要3C认证的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五种):1、 电线组件 2 、矿用橡套软电缆 3、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及车车辆用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六种):1、器具耦和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2、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3、热熔断体 4、小型熔断器的馆装容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6、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九种):1、 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5、其它电炉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6、继电器(36V<电压<1000V)7、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体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8、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四、小功率电动机(共一种)1、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十六种):1、 电钻(含冲击电钻)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3、电动砂轮机4、砂光机5、圆锯6、电锤(含电镐)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震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十五种):1、 小型交流弧焊机2、交流弧焊机3、直流弧焊机4、TIG弧焊机5、MIC/MAG弧焊机6、埋弧焊机7、等离子弧切割机8、等离子弧焊机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焊接电线耦合装置11、电阻焊机12、焊机送丝装置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十八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商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项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直沸点以下的固定的储水式和加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是加热其、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品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像设备)(共十六种):1、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2、音频功率放大器3、调谐器4、各种广播段的收音机5、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6、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7、及以上设备的组合8、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9、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10、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11、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它单色的电视接收机12、显象(示)管13、录像机14、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15、电子琴16、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十二种):1、微型计算机2、便携式计算机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4、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5、多用途打印复印机 6、扫描仪 7、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8、电脑游戏机 9、学习机10、复印机 11、服务器 12、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两种):1、灯具 2、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九种):1、 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2、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3 、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4、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5、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C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6、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7、终端适配器(卡)(TA)8、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化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9、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话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四种):1、 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 2、摩托车 3、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 4、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三种):1、 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2、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3、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三种):1、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2、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3、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一种):1、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一种):1、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七种):1、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 2、血液透析装置 3、空心纤维 4、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 5、心电图机 6、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7、人工心肺机。十八、消防产品(共三种):1、 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消防水带 3、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费用压力开关)。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一种):1、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2019最新CCC认证目录范围有哪些?
2019最新3C认证目录:(注意:在CCC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在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情况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01.电线电缆 (共4种)(0101) 电线组件(0103) 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0104)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0105)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020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0202)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0204) 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0205) 热熔断体??(0206)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0207) 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03.低压电器 (共8种)(030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3) 继电器(36V〈电压≤1000V〉??(0304) 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0305) 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0306) 漏电保护器??(0307) 断路器(含RCCB、RCBO、MCB)?(0308) 熔断器??(0309) 其它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0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0401) 小功率电动机05.电动工具 (共6种)(0501) 电钻(含冲击电钻)??(0502)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0503) 电动砂轮机??(0504) 砂光机?(0505) 圆锯?(0506) 电锤(含电镐)06.电焊机(共11种)(0601) 小型交流弧焊机?(0602) 交流弧焊机??(0603) 直流弧焊机(0604) TIG弧焊机?(0605) MIG/MAG弧焊机??(0606) 埋弧焊机??(0607) 等离子弧切割机??(0608) 等离子弧焊机??(0609)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0610) 焊接电缆耦合装置?(0611) 电阻焊机?0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9种)?(0701)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2) 电风扇?(0703) 空调器(制冷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0704) 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密闭式)??(0705) 家用电动洗衣机?(0706) 电热水器??(0707) 室内加热器?(0708) 真空吸尘器??(0709) 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10) 电熨斗(含干式和湿式)??(0711) 电磁灶??(0712) 电烤箱??(0713) 厨房机械?(0714) 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0715) 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0716) 吸油烟机?(0717) 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0718) 电饭锅??(0719)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8.音视频设备类(共10种)(0801)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2)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4) 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0805)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0806) 以上五种设备的组合??(0807) 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0808) 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0809) 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0812) 录像机??(0813) 电子琴09.信息技术设备 (共9种)(0901) 微型计算机??(0902) 便携式计算机??(0903) 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投影仪??(0904) 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绘图仪??(0905) 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6) 扫描仪??(0907) 计算机内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0911) 服务器??(0913) 收款机10.照明设备(共2种)(1001) 灯具(1002) 控制装置1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13种)(1101) 汽车产品(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1102) 摩托车产品??(1104) 汽车安全带产品??(1105) 摩托车乘员头盔?(1109) 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10) 汽车后视镜??(1111) 汽车内饰件??(1112)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1114) 汽车座椅及头枕?(1115) 摩托车后视镜??(1116) 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19) 电动自行车?(2207)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 ?12.机动车辆轮胎(共2种)(1201) 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1202) 摩托车轮胎?13.安全玻璃(共3种)(1301) 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风窗/风窗以外夹层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汽车风窗/风窗以外塑玻复合材料、风窗用钢化玻璃、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1302) 建筑安全玻璃(普通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装饰类钢化玻璃、中空玻璃)??(1303)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前窗用夹层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前窗以外用钢化玻璃、前窗以外用安全中空玻璃)??? ? ? ? ? ? ? ? ? ? ?16.电信终端设备(共7种)(1602) 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603) 固定电话终端??(1604) 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1605) 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含带有220V电源的程控用户交换机)?(1606) 移动用户终端??(1608) 数据终端??(1609) 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共1种)(1901) 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21.装饰装修产品(共2种)(2101) 溶剂型木器涂料??(2102) 瓷质砖22.玩具(共6种)(2201) 童车类??(2202) 电玩具类??(2203) 塑胶玩具??(2204) 金属玩具?(2205) 弹射玩具??(2206) 娃娃玩具?23.防爆电气(共17种)(2301)防爆电机(2302)防爆电泵(2303)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2304)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2305)防爆启动器类产品(2306)防爆变压器类产品(2307)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2308)防爆插接装置(2309)防爆监控产品(2310)防爆通讯、信号装置(2311)防爆空调、通风设备(2312)防爆电加热产品(2313)防爆附件、Ex附件(2314)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2315)防爆传感器(2316)安全栅类产品(2317)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4.家用燃气器具(共3种)(2401) 家用燃气灶具??(2402)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3) 燃气采暖热水炉更多行业信息关注(航天检测)。
3c认证产品范围
3c认证产品范围。一、电线电缆共3种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5种三、低压电器共9种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五、电动工具共3种六、电焊机共4种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9种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共计18种原08 09 16九、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十、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13种原11 12类十一、农机产品2种十二、消防产品3种十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十四、建材产品3种原13 21类十五、玩具共7种十六、防爆电气共17种十七、家用燃气具共3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第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